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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农村义务教育免费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2:20 扬子晚报

  本报讯今年秋学期开学时,江苏省境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不用再缴纳学杂费,这些费用将全部由政府买单。这是刚刚出台的《江苏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利好政策。

  据介绍,按照办法规定,自2006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免费对象为在各县(市、区)及省辖市市区范围内农村乡镇(街道)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免费项目和标准为各省辖市制定的“一费制”文件中的杂费项目(含信息技术费和冬季取暖费)及其标准。在经当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享受相应待遇,即由民办学校按公办学校免杂费标准等额减收学费。需要提醒家长和学生注意的是,学生个人所用的课本、作业本属于个人用品,由学校统一代购,费用仍由学生家长承担。学生在学校寄宿等,学生家长也仍应按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缴费。政府、学校和教职工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应由学校提供的公共性服务费用。学校代学生购买课本、作业本,应据实结算,严禁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和手续费等费用。违反者按乱收费严肃处理,并追究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和学校校长的行政责任。民办学校要在现有实际收费水平基础上,按公办学校免收学杂费的标准减收学生学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学生经济负担。各地要将免收学杂费政策执行情况和各学校公用经费安排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后,符合“两免一补”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免缴课本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实行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后,县(市、区)财政对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安排免收学杂费补助资金。一学年的基准补助定额为:小学生苏北200元、苏中210元、苏南220元,初中生苏北300元、苏中300元、苏南320元。2006年秋季新学期按一半计算。(龚学明孙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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