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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拍“狩猎权”凸现政府良好公共形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4:53 新民晚报

  严宝康

  在社会舆论的质疑声中,国家林业局决定暂缓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活动。

  我丝毫不怀疑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有关负责人关于“狩猎活动有利于野生动物保护”

的想法,也不怀疑它的合法性。但是合法的未必就是合理的。至少在现时,它不合我国正在对全民进行的科学发展观和建立科学环境理念的教育这个“理”。在我们这个星球上,很多野生动物几乎是没有天敌的,之所以一些种群会锐减,不能说与人类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无关。就是现在,我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还是做得不够,还存在违法猎捕、非法经营、违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等问题。这就更需要强调“保护”,而不是什么“猎杀”。

  人类要生存,就应该尽可能地给其他生物留下一些空间,创建一个人与野生动物“万物霜天竞自由”的状态。人类的刻意“猎杀”,不仅会破坏生态平衡,还会使人变得不理性。当狩猎成为常态时,我们有理由担心,那种“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对“指定野生动物”的“狩猎”就可能发展到“滥杀”,“打公不打母、打老不打小”的原则就会演变成一种对生命的掠夺。

  值得欣喜的是,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的表态,让我们看到了公众舆论和社会呼声已经产生阶段性成果。过去我们看到的是,一些政府部门在社会批评面前,采取不理不睬、不闻不问、不声不响的“高度沉默”,这种“装作不知道”,却损害了政府和公共机构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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