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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在“通报批评”中找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5:02 正义网

  湖南湘乡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公务接待费用超标且增长率居全市前10位的单位“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诫勉谈话。除3家单位因账务处理不当造成接待费虚高外,湘乡市移民技术服务中心、水资源办、法检所等7家单位上半年公务接待费严重超标,最近被通报批评。(8月15日新华网)

  通报批评公务接待费严重超标的单位及领导,是受公众欢迎的举措,相比只打雷不

下雨当然是进步。但这种进步下还有诸多需要质疑的信息。如果处罚仅仅针对数字超额,针对超标单位及其领导,还不足以让公众信服,也不能让被诫勉者信服,最终无益于很好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具体说,公务接待费用于哪些公务,接待了哪些人,哪些应当接待,哪些不该,此类信息不公布,公众就看不清问题所在。就算再通报再诫勉,狠杀吃喝风也会收效甚微。因为公务接待费多用于上级,限制公务接待费开支的也是上级。不是同一个上级,毕竟都是上级。因此下级处于两难境地,道理很好讲,现实的两难怎么办?难就难在此上级的要求与彼上级的行动互相矛盾,而矛盾却转嫁给了下级,“公平”吗?那么对象似乎明确的批评、处分,其实颇有些糊涂。

  这个“通报批评”潜伏着另一疑难。今年上半年湘乡市已用公务接待费占全年控制指标的83.5%,有52家单位已用完全年公务接待费指标,这意味着什么?这52家单位下半年怎么办?这就将监督的上级放到风口浪尖上了,请问,这52家单位下半年能公务接待吗?能,就违纪了;不能,该如何做?两全不可能,只能择其一。不用怀疑,违纪是一定的,这是别无选择的选择。

  就是说,下半年至少要增加52家违纪单位,有52个“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接受诫勉谈话。不知道到时纪委、市监察局是一个个地诫勉谈话呢,还是再发通报批评,或者兼而有之同时进行?总之是件非常麻烦事情。麻烦不是年终岁首两部门工作会繁忙起来,还在于2007、2008年怎么办的问题。若进入了批评诫勉之后再批评再诫勉的治理怪圈,那么“好制度”就形同虚设,不过是形式主义罢了。

  好制度难以执行,要拷问制度是否合乎实际,是否抓住了要害,是否形式大于内容,等等。公款接待费用居高不下,要向下看,更要向上看,才可能达到根治目的。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根治,难以规范的“规”和难以根治的“根”和“治”,都是与法制建设、依法行政相左的,此类现象需要迟早消除,否则类似的尴尬行政现象还会不断涌现。所以笔者认为这恰恰是湘乡下一步当认真考虑的事情。

作者: 龚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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