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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威的罪与罚:偷2100元手机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0:54 东南快报

  胡威偷的手机是诺基亚7610,机主买了三个月左右,原价3000多元。记者获悉,现在估价2100元。这正是胡威事件的一个关键点。

  如果这部手机的价值低于2000元,胡威就可能免于刑事处罚,而胡威偷的这部手机,恰恰是超过了2000元。

  不仅如此,“胡威事件”中凸显的其他法律问题也引起读者的关注:胡威会受到法律何种处罚?在情与法之间,胡威能否得到适度的宽恕?

  本期嘉宾:上海政法学院刑法学博士卫磊

  福州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副教授王玲

  法律将如何界定胡威及胡威事件

  福州盗窃罪的起点是2000元,而各地量罪起点其实并不一致

  记者:胡威看见别人的手机从裤袋里露出来,后拿了就跑,结果当场被抓了。如果没偷成,或者在伸手的一刹那就被抓了,那结果是不是不一样?

  卫磊:这属于刑法里的既遂、未遂问题。就盗窃罪而言,以被害人财物失去控制为标准,“没偷成”指的是胡威没控制被害人财物。这个案件中,胡威已经把被害人财物控制了,所以已经偷窃成功。

  记者:如果胡威所偷手机在估价后价值在2000元以下,胡威是否会面临不同的结局?

  王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这样的: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和“关于审理盗窃案件”的司法解释,在福州,盗窃罪的起点是2000元。如果手机估价在2000元以上,则属于数额较大,可能被起诉、定罪。

  另外,比如上海的起点也是2000元,北京是1000元,四川“盗窃数额较大”的农村标准为700元,城市标准为1000元。

  胡威能否得到法律适度的宽恕

  犯罪动机虽然不能影响定罪,但是会影响量刑

  记者:很多读者都对胡威表示同情,觉得他是迫于无奈,一时糊涂才犯错的。在量刑过程中,这种“人情味”会起到多大作用?胡威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吗?

  卫磊:我觉得犯罪动机虽然不能影响定罪,但是会影响量刑。就胡威而言,盗窃这部手机,最多是三年有期徒刑。但是他的犯罪动机非常深刻,可以说不全都是他本身的过错,社会也有一定的责任。

  他的情节比较轻微,危害也不严重,我认为法院在裁量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一点。所谓人情味,在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中完全有依据,根据刑法第十三条和关于盗窃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六条第二项,完全有可能认为胡威的行为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记者:很多读者认为,这件事情其实很小,为什么要刑事拘留?而且还不能转为治安拘留?

  卫磊:这主要是涉及到数额问题,那部手机价值可能达到了2000元“数额较大”的起点。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是完全不同的法律措施,一个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一个是行政处罚措施,不能混淆。

  看守所内的胡威有没有必要请律师?

  这个案件不复杂,不会存在很大案情争论的地方

  记者:为什么在看守所的时候,他亲戚不能看望?

  卫磊:这属于刑事诉讼的程序问题,其亲属不能去探视,主要防止其与外界串供或者毁灭证据,在胡威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只能聘请律师去探视,其他人暂时不能去。

  记者:有读者说,如果有经济处罚,他愿意为胡威缴纳。请问,这个可能成行吗?

  卫磊:这一般不允许。他人不能直接代为胡威缴纳,但可以给胡威捐助。如果法院判处胡威罚金,则可以起一定作用。因为,刑事责任必须是责任自负。

  也就是说,如果要交罚金,读者不能直接给胡威交罚金,如果想帮忙,只能先捐款给胡威,然后胡威自己去交罚金。

  记者:如果胡威被判刑的话,读者江先生想替胡威去坐牢,这可行吗?

  王玲:不行的。法律中规定,罪责自负,江先生不能替胡威坐牢的。

  记者:胡威有必要自己去请律师吗?

  卫磊:这个案件不复杂,不会存在很大案情争论的地方。胡威经济条件不好,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案情回放

  一个农村走出来的医学研究生胡威(化名),沦落到在网吧内偷手机(详见本报8月10日A4版《福州医学研究生网吧偷手机》和本报8月11日A17版A22版《百余读者热议“胡威事件”》)。

  胡威自身的成长经历以及弟弟的哭述,经本报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

  读者纷纷来电表示关注,有的建议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有的则表示愿代他受罚……

  但偷窃毕竟触犯了法律,胡威的命运到底会是怎样呢?

  胡威忏悔>>

  “现在我真正感觉到了一种来自社会的温暖”,胡威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

  当时怎么

  就做出了那样的事

  本报连续报道“胡威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昨日,宁化派出所民警林辉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提审胡威的同时,也带去了本报广大读者的问候和关爱,并鼓励胡威重新做人,为了自己,为了大家,都要振作起来。

  在铁窗内的胡威此刻也泣不成声,他抱着头反复念叨:“谢谢大家,谢谢民警,现在我真正感觉到了一种来自社会的温暖。”

  稍稍平静了片刻,胡威低垂着头说:“我就好像是做了一场梦,读了这么多年书,最后怎么跑这来了?”

  对于曾经发生的一切,胡威表达了深深的悔意:“当时怎么就那么糊涂做出了那样的事,就当是一次教训吧。”

  而此时的胡威对亲情格外迫切,他急着打听:“现在我家里怎么样了,父母还好吗?”民警表示,现在这事还没让他父母知道,家里人都还好。

  看守所内的胡威表达了这样一个心愿,“我现在最想的就是见见我弟弟。”

本期主持:本报记者 蓝晋平 王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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