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锅油”遭遇界定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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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1:51 哈尔滨日报 |
哈报网讯(记者 张雪芬)本报昨天刊发《“回锅油”潜在致癌物》一文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昨天,记者采访哈市有关部门时发现,目前对“回锅油”尚无统一的界定标准,造成执法部门执法困难。 据市检验所陈所长讲,有关“回锅油”的检测、管理等都不在检验所的管辖范围,因此应该归工商局管。市工商局食品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工商局主要管辖商场内的食品卫生 情况,按照相关法规监督、查处商贩的产品进货途径、是否是三无产品、进货验收等环节,通过抽查等方式进行管理。如发现市场内有“回锅油”对市民产生身体危害的情况,工商局将进行管理,但因为很难界定“回锅油”使用到什么程度才能对人体构成危害,因此很难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协调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工作主要是对食品、药品事件监督、协调,按2002年出台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规定》,废弃油和回收油都不允许再次使用,由于现在对什么样的油视为废弃油没有统一标准,因此很难界定“回锅油”。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说,他们主要管辖生产领域内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如监督市直企业在生产食用油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目前还没有“回锅油”对人体危害的统一标准。 记者电话采访国家卫生部食品卫生委员会秘书处时,该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了记者一个关于油炸食品危害的网站。记者在该网站上看到:自发现鱼和肉类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可产生一类称为杂环胺的诱变物质以来,至今已从烹调食品中分离鉴定了近20种杂环胺。杂环胺具有较强的诱变性,而且大多数已被证明可致实验动物多种器官的肿瘤。要完全去除食物中的杂环胺是不现实的,几乎所有的人都无法避免每天从食物中摄取杂环胺,但通过控制加工条件减少其生成量是有可能的。有关研究发现,杂环胺的形成量主要受煎炸、烧烤的温度影响,其次是煎烤时间。煎炸温度小于200℃,或煎炸时间少于2分钟,杂环胺的形成量就很少。 --稿件来自《新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