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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指导员制让更多案件在基层得到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1:51 杭州日报

  现场回放———

  村民要告村委法官进村调解

  8月2日,桐庐县分水镇农民老周早早就来到了该镇法院,准备与自己所在的村委对簿公堂。原来,几年前老周等人打算承包村里的一块山林,但承包款交付后原承包方却始终

没有让出土地。三年来,当地调解组织虽多次进行协调,但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共识,前不久懊恼的老周等人便将村委告上法庭。

  考虑到纠纷双方是当地的村委会和村民,分水法庭再次与分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请他们前去进行调解。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前去调解的还增加了一名特殊的调解成员,他就是桐庐县人民法院驻分水镇的人民调解指导员张文瑞。

  “这起案子不只是村民之间的土地承包纠纷,其实你们村委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针对持续三年未能结案的焦点,刚一落座,张文瑞便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地村委在此案件中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提出应由村委出面协助老周与其他村民在山林承包过程中的矛盾。另一方面,张文瑞又以自己曾处理过的类似案件为例劝诫老周等人,与其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硬要通过法院正规程序进行处理,还不如双方平心静气化解此事。

  在两个多小时的权威说法、动情劝导后,原本对镇里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还不太信服的纠纷双方都做出了令人高兴的决定:村委承诺会积极协助老周解决他们与前承包者间的矛盾;而老周等人随后也答应撤诉。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这起纠纷已基本得到解决。

  名词解释———

  “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

  让民事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分片联系乡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和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这就是桐庐县人民法院自今年7月1日起推行的“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

  “案多人少”,一直是地方法院普遍存在的问题。桐庐县人民法院今年上半年进行的一次调查表明,尽管一线法官每人年均结案率已高达170件,但审判力量与收案数仍有很大差距。且随着收案数逐年增加,法院的工作压力也在不断增加。这份调查同时还显示,人民调解制度在桐庐调解民间纠纷中起着十分有效的作用,仅2005年该县13个调解委员会就共调处各类纠纷3658起,调处成功3505起,成功率达到95.82%。借助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优势,同时给予专业的法律支持,让更多的案件在基层得以调处,“人民调解员制度”应运而生。

  法官说法———

  减轻办案压力节省百姓成本

  “尽管实行指导员制度后,我们需要接触的案件更多了,可是从时间成本上来看,我们还是赚了的。”几位担任指导员的法官们告诉记者,婚姻、家庭、土地、房屋宅地、赔偿等方面的纠纷占到了地方案件中的大头。由于法院办案是一个相对“刚性”的过程,这些案件按正规程序从立案到结案少则需要几个星期,一旦判决后一方不服,重新上诉,那牵扯的精力和时间就更长了。而通过人民调解与专业的法律知识的结合,不仅能让双方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更快地自愿达成和解,节省了法院的精力也节省了百姓的诉讼成本。

  据了解,一个多月来,该县人民法院派出的13名调解指导员积极下乡指导和帮助当地调委会调解各种纠纷,据统计,仅7月当地基层调委会就共调解纠纷300余起,成功率高达96%以上。

  (桐庐记者站程大鹏潘连魁记者陈玮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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