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放鞭炮昨查处173起 “财神节”不少店家违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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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1:52 青岛新闻网 | ||||
爬上树头放鞭炮 昨晚8时40分,记者跟随中山路派出所民警巡查到湖南路,随着爆竹声赶过去,爆竹 旁边已经找不到人了,民警从旁边的墙上搜出了一挂还没来得及燃放的爆竹。20时49分,在湖南路一家酒店外,一名员工爬上门口的大树,正准备点燃爆竹,被民警发现。在民警责令下,酒店员工再次爬上树摘下挂鞭,民警拿过鞭炮一看,是3万头的响鞭。短短10分钟,民警制止了3起违规燃放鞭炮行为,收缴鞭炮3万多头。据了解,从昨晚6时到晚10时,我市警方共出动警力878人,警车97辆,制止违规燃放173起,查处违规燃放行为5起,非法销售鞭炮摊点8处,抓获违规燃放销售人员14人,收缴烟花爆竹23万头。 七成市民认为应该开禁 财神节当天应该燃放鞭炮吗?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李沧区、市南区共计20户业户,结果显示七成业户认为应该开禁,在财神节这天燃放鞭炮。李村公园附近一家饭店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作为生意人都想发财,放个鞭炮图个吉利,没有什么不好的。”火车站附近一家旅馆的负责人李先生也认为应该开禁。不过也有不少业户认为,与其把钱花在鞭炮上,还不如把钱花在提高服务上,生意好坏不在鞭炮上,青岛作为文明城市,作为经营者应该讲文明。 财神节当天燃放鞭炮能否开禁呢?昨晚,警方有关人士介绍,公安部门没有权利放宽燃放时间限制,必须由市人大来制定。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马鸿冰,他告诉记者,很多市民对这个话题有看法。他认为,财神节当天有很多燃放鞭炮的市民,现在来看用法规制止的话,有一定的难度,财神节过节燃放鞭炮作为业户一种良好的心愿,有关部门应该研究一下,根据实际来修改法规。(陈勇王进万立琦摄影报道) 相关链接 根据法规,在规定禁止燃放场所以外的区域,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6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车站、码头、机场等8个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的个人将最高被处以1000元罚款,违规单位最高将由公安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处以4000元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