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假药案续 “通脑舒心”就是假药接受处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1:52 青岛新闻网 | ||
昨天上午,在连续发函请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协查药品真伪后,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稽查大队得到了陕西省医药工业研究所没有生产过“通脑舒心”的答复。 药监局:收到复函立即处罚 昨天上午,市药品监督局稽查大队收到了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复函,依据对方的复函,陕西省医药工业研究所未生产过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61021506号,批号为030918的“通脑舒心片”。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认为,“通脑舒心”没有经过国家批准生产,应按假药论处,而“同仁堂”和“康杰”两家药店分别在2003年11月至2004年2月和2004年5月至8月间销售此种药品,根据现场调查笔录、协查函、举报人提供的药品外包装、交款单等证据材料,两家药店均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昨天下午,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向两家药店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两家药店销售“通脑舒心”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 药店:接受处罚态度不一 昨天下午,同仁堂药店工作人员房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已收到了药监局的处罚通知,药店接受药监部门的处罚决定,也愿意接受消费者的监督,但政府执法部门介入此事后,他们就将不再面对于大妈个人,于大妈的事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诉讼等正规途径解决。 康杰大药房的李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他们也已收到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处罚通知,他们愿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于大妈合理的补偿。 于大妈:协商不成就起诉 昨晚6时30分,刚刚外出寻找新证据回来的于大妈告诉记者,半年多来她就是要揪出害人的假药,如今有了结果,她很欣慰。于大妈表示,如果药店有诚意跟她坐下来,她愿意心平气和与对方讨论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纠纷,如果药店不肯面对面解决问题,那她还是会通过消费者协会和诉讼的方式索赔。于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