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装修费房主不认账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2:43 沈阳网-沈阳晚报 |
最近朱先生真是很郁闷,自己租出去的房子不但收不上来房租,还被房客要求倒搭装修钱,这算怎么回事?8月15日,记者见到了朱先生。 郁闷事:租户倒向房主要钱 朱先生的房子在大东区莲花街长顺二巷,2005年5月11日以每月600元租给了孙某。 两人签的是一年的合同,应该在今年5月11日的时候到期。在到期之前的2周,朱先生给孙某打电话,问他是不是还继续租,他说继续租。可是到期之后孙某一直都没有付房租。“大概在5月16日左右我再联系他,他就说我给你的房子装修了,我要是走了,装修就你受益了,我花了4000多块钱呢!所以你应该退钱,否则我是不会交房钱的。”朱先生对记者说,“他装修房子我并不知道,他也没有告诉我。而且他装修是他自己用,为什么现在来向我要钱?他装修一共才进行了四处,换了热水器和吊灯,还刮了大白,给门刷了油漆。怎么可能花费那么多?” 朱先生告诉记者最近他也曾与孙某协商此事。“我告诉他热水器和吊灯我不要,他可以拿走。至于墙壁和门他装修顶多花1000块钱,他又白住了我房子几个月也算扯平了。没想到他还是不同意,现在白住着我的房子,还十分蛮横、理直气壮的,真是让我气愤。” 帮您办: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记者咨询了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的刘东亚律师。她告诉记者,如果双方在租房子时签署的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的话,根据《合同法》,房客孙某的做法是不正确的。第一,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承租人孙某必须付给出租人朱某房租。第二,因为房子装修后对于孙某来说具有使用价值,所以装修的费用理应由承租人孙某承担。租期到了之后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一致,装修的东西能移动的承租人可以移动走,但要求不能破坏房屋的居住质量。比如,孙某装修中的刮刷大白等,就不能够刮掉,以免破坏墙壁。第三,《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听了律师的解答,朱先生不必烦恼了,他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权益。朱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实属房客赖着不走。刘律师建议朱先生,目前并没有其他部门负责解决此类纠纷,惟一办法就是通过法律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本报也提醒广大市民,出租或租房者应该与对方签订协议,将可能发生的情况作以详细解释,以避免出现类似朱先生所遇到的“郁闷事”。 本报记者刘洋记者电话:888116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