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经济房 成都专线昨解八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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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3:5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昨日权威答疑· 昨日,本报与市房管局共同推出了住房保障直通专线962111,上午9时30分,成都市住房委员会政策业务处副处长刘文杰、工作人员董剑婷和市住房保障中心廉租科工作人员张锐准时来到本报值守住房保障直通专线,在随后的两个小时内,共有近200位市民打进热线进行咨询,少数市民干脆直接来到本报现场咨询。 ·今日继续提问· 申请住房租金补贴需要什么条件,承租住房的标准是什么,每平方米将补贴多少租金,补贴金额怎样计算……今日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住房保障专线962111将继续为您开通,五城区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将齐聚本报值守住房保障直通专线,就最低收入家庭与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租金补贴进行全方位解释。届时,欢迎您拨打住房保障直通专线962111。 根据统计,昨日市民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程序、楼盘位置、房屋价格、廉租住房补贴资格和标准等八大问题,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分别作出权威解答。 ●问题1:我想购买经济适用房,不知道需要什么条件? 市房管局:申请购买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家庭年收入在40000元以下;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 ●问题2:我们家是夫妻两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多大面积?申请时要带什么材料? 市房管局:申购经济适用房,二人户限购58平方米,三人户限购72平方米,四人(以上)户限购90平方米。电梯公寓可上浮10平方米。申请人申购时需要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子女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和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问题3: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市房管局:经预登记的家庭申请购买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申请人持户口簿、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住房证明及其他材料向区房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区房产管理局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房产管理局在申请家庭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产管理局签署审查意见。 ◎申请人持区房产管理局的审查意见和相关资料,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申领准购证明。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复核相关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确定限购面积。 ◎申请人凭《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选购凭通知单排队轮候。 ●问题4:现在还能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目前有哪些楼盘可以选择,价格是多少? 市房管局:今年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只受理已预登记家庭的申购申请;凡当年获取准购证又不购买的,将取消下一个年度申购资格。今年经济适用房预登记工作已结束。 今年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房源除已公告并开工建设的“居家福地”楼盘外,政府还将根据本年度预登记的相关信息,确定新的区位修建经济适用住房,具体信息请留意房管部门的相关通告。“居家福地”楼盘目前预计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2000元左右。 ●问题5:我现在住的是房改房,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市房管局:凡是参加过房改购房或目前正租赁公有住房,以及购买过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集资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情况的家庭均视同为已享受政策性住房,这类家庭的原有住房人均面积没有超过规定面积控制标准的,并同时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其他申购条件的,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但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面积应当在限购面积中予以扣减。 ●问题6:我们家是低保户,能不能申请廉租住房补贴?租金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市房管局:低保户家庭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廉租住房补贴: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租金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6元。 ●问题7:哪些情况会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市房管局:享受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机构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或停止发放租金补贴,或停止租金核减: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将领取的租金补贴未用于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年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规定的收入标准的;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规定的住房标准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居住的。 ●问题8:我们家的条件符合廉租住房补贴标准,如果我们不租房子,能不能也领取租房补贴? 市房管局:按照规定,不能领取租房补贴。 本报记者 郭俊敏 实习生 邓斐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