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二路英雄山路综合整治方案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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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4:00 舜网-济南日报 |
本报8月15日讯(记者牟明善)今天从市政公用事业局获悉,市政府日前决定结合纬二路、英雄山路改造对道路两侧环境进行集中综合整治,把纬二路-英雄山路一线建成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交通顺畅、建筑整洁的南北向大通道,力求道路交通功能、景观功能与商业功能的有机统一,为市民创造优美的城市生活环境。 本次整治对沿街各类构筑物的处理标准是,道路红线范围内及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 、临时建筑、废弃建筑一律拆除;占压道路红线的构筑物拆除;道路两侧影响环境景观的构筑物拆除,为道路两侧自行车道和人行道施工及植被绿化、环境美化腾出空间。清除沿线废弃的线杆、线箱等影响交通和市容的公共设施,清理占道经营的摊点、商贩、马路市场、经营商亭,取缔非法占道的修车点、洗车点、马路仓库、马路工厂,充分发挥道路的交通功能。临街围墙整治改造。道路改造完成后,沿线单位原则上不再设置围墙,用内置式门卫代替原有传达室;确需设置围墙及大门的,或采取绿化隔离的方式,或采取轻巧的透视围墙,且围墙高度不宜超过1.5米。新设围墙要后退到道路红线外3-5米。 整治沿街建筑容貌。规划中予以保留的建筑,如果容貌较差需清洗、粉刷,有条件的要彻底装修改造;规划中需拆除、但近期暂时保留的建筑应进行简单的清洗、粉刷。 沿街户外广告牌匾要做到位置适当、画面整洁、灯光优美,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沿街单位牌匾原则上统一设置于主体建筑首层出入口位置,牌匾的大小、比例、字体、色彩要与建筑的性质和形象相协调,要求一户一匾、整齐划一。 道路两侧单位要做好庭院绿化设计,力求与建成道路的整体环境相协调;人行道外缘至临街建筑之间的空闲地带原则上以绿化为主。为保证道路主线畅通及交通安全,沿线出入口尽量减少,且不宜过大,原则上按8-10米控制。拆迁后的空地除建设公共设施外,一律进行绿化。 夜景照明。沿线单位应按照统一规划、科学设置、突出特色、和谐美观的原则,在重要公共场所、大型写字楼、住宅区安装霓虹灯、彩灯、楼寓射灯、建筑物轮廓灯等夜景设施。按照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夜景照明建设,鼓励采用先进的照明材料、技术、工艺、光源建设改造夜景照明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