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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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4:25 大河网-河南日报 |
疯狗伤人不可小视 不久前,笔者所在的舞钢市法院相继审结了三起疯狗伤人案件。 因自己饲养的一条家狗在患狂犬病期间分别将本村村民张某等三人咬伤,该市八台镇彦张村村民余某被分别判决赔偿张某等三人医疗、交通等费用1104.87元、959.87元、1 104.87元。笔者在案件审理中了解到,近年来,农村养狗户逐年增多,家狗的数量大幅度上升。 由于村民们不习惯“院养”、“拴养”或“笼养”,众多家狗结队在村内村外随意狂吠乱窜,随地撒尿拉屎,既污染环境又影响村民休息。 另外,还由于村民们不习惯定期为家狗进行防疫,家狗患狂犬病的几率呈逐年增大趋势,患病家狗在得不到及时处置时四处“行凶”,咬伤村民现象屡见不鲜,既威胁村民人身安全,又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为此,笔者认为,疯狗咬人现象不可小视,在此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由乡村两级组织牵头,畜牧、防疫等部门出面,加大对村民科学养狗的教育力度;二是对各村养狗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及时捕杀疯狗;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定期对家狗进行防疫,防患于未然;四是限制农户的养狗数量,并要求农户“院养”、“拴养”或“笼养”家狗,最大限度地减少疯狗伤人的事情发生。⑩5 李晓芳 公路旁乘凉应当心 近年来,随着很多乡村公路修得平坦宽阔,夜晚走出家门的人越来越多地喜欢在公路边乘凉,或席“路”而坐,将路面占去一大部分;或夜睡公路边,以凉通宵。 君不见,公路上一辆辆疾驶的机动车随时都能成为“马路杀手”。其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夜间视线受阻,易使司机判断失误。尽管车灯能把路面照得如同白昼,可有的车灯却看不了多远,当这些车辆遇到前方有迎头而来的高亮度车灯时,司机就有可能在瞬间啥都看不到,若此时有人坐在路旁乘凉的话,其结果不难想象。 二是司机夜间行车容易犯困,也许就在眨眼工夫,路旁乘凉者就会丧生在车轮下。 三是路边的杂物可能会使司机产生错觉,误把路边躺着的人也当做其他物品,等靠近看清时再刹车已经迟了。 另外,在一些乡村公路旁堆积不少麦秸、石头等杂物,会让在熟路上行车的司机产生错误判断,以致酿成公路惨剧。 为此,提醒喜欢在公路旁乘凉的朋友们,要尽快改掉这不良习惯,以免惨剧发生。⑩4范军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