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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张银行卡转走1.7万 一少年自首后被判拘役5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4:25 大河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记者肖风伟通讯员金研徐文萍)一少年存款时捡了一张银行卡,将卡上的1.7万元现金转到自己的账户上。昨日,该少年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17岁的王勇(化名)家住郏县,2003年初中毕业后就来郑州打工。4月11日上午,王勇来到东三街交通银行柜员机上准备存钱。当他拿起自己的银行卡准备塞进柜员机时,发现里面有一张没有退出操作的银行卡。

  王勇查出该卡还有17045元,当即更改了密码,然后分两次从卡上取了1.7万元,存入了自己的银行账户。

  考虑到这样不安全,王勇次日准备办张新的银行卡,将钱全部存到里面,然后吃利息。当他在柜员机取钱时,卡却被机器“吃掉”了。

  4月14日上午,王勇担心事情已经败露,就将情况告诉了交行工作人员,随后赶来的民警将他带到了派出所。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勇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不满18岁,系自首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法院依法从轻判处其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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