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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善明涉嫌受贿和挪用公款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4:54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左隽)8月14日,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淮南市原政协副主席从善明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61岁的从善明,1992年8月至1998年1月先后任淮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1998年6月起任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2003年5月后任淮南市政协副主席(副厅级)。从善明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是

由省检察院指定蚌埠市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并于2005年12月依法决定将其逮捕。今年4月25日,该案侦查终结被移送至法院起诉。

  在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从善明1994年至2005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67人的贿赂折合人民币102万余元、美金10500元;同时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擅自用本单位100万元存单为其他单位提供银行担保,挪用公款30万元供其他单位使用,构成挪用公款罪,应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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