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显光有新罪吗?(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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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4:59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张显光为了更好地深挖罪行,沈阳警方暂时放缓了对张显光的审讯步骤。 昨日,刑警支队专案一大队负责审讯张显光的几位民警试图在尘封了3年的案卷中找出尚未被完全掌握的罪行。然后,再去对张显光进行细审、深挖。 “估计,张显光也提供不了太多的未知犯罪信息。”一位沈阳警界人士分析说,张显光3年来一直处于潜伏状态,以打工为生,目前没有发现新的罪行。 如果这三年内他又进行了新的犯罪,且不说他未必能逃脱法律制裁这么久,黑龙江警方也不会这么快将他移交沈阳。 而张显光与几个兄弟一同犯下的那些杀人、抢劫、爆炸的罪行早已为人所知,当年提供的法庭证言也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不少铁证直接指向张显光。 张显光案五问 昨日,记者就张显光即将接受的正义审判,分别采访了警界人士、司法界人士与部分受害人。他们对一些问题给予解答。 1.张显光会接受公开审理吗? 如果没有发现一些不适合公开的罪行细节,他将在收到起诉书10日内接受公开庭审。但是,法庭将会严格控制旁听人数。 2.当年主审“1·18”大案的全体法官这次还会出庭审讯吗? 此案不属于重审,对案审法官的身份没有限制。如果除了杀人、抢劫和爆炸三项罪名之外,没有新增加的罪名,就没有严格规定是否使用原法官。 3.当年为他兄弟指定的辩护律师今年还会为他辩护吗? 法院会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在庭审前为张显光指定适宜的辩护律师,以遵循司法公正。不一定要限制在当年的辩护律师。 4.当年的受害人这次会向张显光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吗? 未得到赔偿的受害个人(如两位遇害出租车司机的遗孀)可以向他提出民事赔偿要求,但受害单位(储蓄所等)不会。因为当年的损失如被抢劫后用作抢劫工具的出租车,被炸坏的运钞车等,保险公司都已经理赔过了。当年被抢劫的赃款也返还给了被劫单位。 5.他会在庭审后多久领到判决? 最迟45天,根据情节认定程度提前。此案有可能当庭宣判。 张显光背后的受害者 张显光的罪行,可以用两个数字来表示:“10”和“309”———身背10条人命,累计抢劫人民币309万元。 然而,这两个数字远远不足以表达他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1990年,张显光第一次杀人———为了报复分手的女友,用匕首刺死了已和其结婚的丈夫。此事带给前女友的精神打击可想而知。 ●1999年11月13日,张显光等人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持铁锤将一位女鞋业业主打昏,抢走人民币近两千元。被劫女业主留下长久心理阴影,长期卧床不起。 ●1999年12月18日,张显光等人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持枪将一位经营海鲜的女业主打死,抢走人民币十几万元。张显光还开枪将同车的司机、女业主18岁的侄女臂、腿、腰多处打伤,猎枪霰弹留于体内。 ●2000年12月29日,张显光一伙在沈阳市大东区凯翔二街将一烟草女业主打死,抢劫两万七千元。法院判处赔偿其丈夫、孩子5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至今未果。其丈夫再也没有开过烟摊。 ●2001年1月9日,张显光等人抢劫一辆红色桑塔纳出租车,将司机李俊杀死。其妻子曾提出6万余元的民事赔偿并得到法院支持,未果。至今未嫁,靠帮人卖货为生。 ●2001年1月10日,张显光一伙制造了“1·10”抢劫运钞车大案,抢劫人民币80万元。两名押钞员被用猎枪打伤,导致一人下肢瘫痪,一人相貌受损,均为重伤。案发至今3年,无法上班。据称医药费达百万元以上。 ●2003年1月18日9时,张显光等人骗租了一辆红色松花江微型面包车,将司机张晶阳杀死抛尸。其妻提出6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获得法院支持但至今未果。孩子受此事刺激辍学在家,近70岁的老人被迫外出打工度日。 ●2003年1月18日,“1·18”大案。被炸成重伤的押钞员刘雪森至今体内残留大量弹片,无法上班。出纳员宾华也因伤势至今在家休养。被炸成轻伤的更夫张恩涛也从单位辞职。被炸成轻伤的经警赵杰多年后仍不愿谈及此事。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冯翔采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