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个车库12个挪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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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5:18 今日早报 |
14个车库 12个挪作他用 双荡新村居民深受地面拥堵之苦 □实习生 忻烨 本报记者 丁原波 本该用于停车的车库变成了仓库,有的甚至办起了公司、开起了小店。杭州拱墅区双荡新村的这一现状不但造成小区通道拥堵,而且直接影响安全。昨天,市民翁先生通过12345,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好好管一管。 双荡新村31幢底层共有14个车库,其中只有两个停放车子,其余都被挪作了他用。 昨天下午,记者在31幢前看到,被挪作仓库之用的车库大多库门紧闭,只有两个车库大门敞开,原来,这两个车库一个被用来开了中介公司,另一个则开了一爿专门收购烟酒、礼券、保健品的夫妻店。 “我们小区本来就小,现在一到晚上,有近40辆汽车都停在了惟一的通道上,堵得不行,那可是消防通道呀,如果出事情,消防车别想开进来。”当地居民认为,“要是这些车库都能用起来,起码可以缓解一下目前的拥堵状况。”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小区1998年建立以来,这些车库就陆续被挪作了他用,居民已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多次,都没有得到解决。社区干部说起这事也是一脸无奈,因为没有执法权,他们对业主的转租行为只能劝阻,但这种劝阻,作用往往不大,而此类现象在杭州其他一些社区也存在。 据杭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3月10日《关于明确汽车库、自行车库改变使用性质管理分工的通知》规定:“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市房管部门配合,由市规划部门负责确认,按照一事不两罚的处理原则,以市城管执法局为主按《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但是,尽管有这样的明文规定,具体解决起来仍有不少困难。 据悉,针对这样的情况,即将于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有了明确规定: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报经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161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