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长:食品药品监管须坚决维护公众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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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5:24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8月16日电据国家药监局消息,针对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形势和面临的艰巨任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食品药品监管必须树立和实践科学的监管理念,食品药品监管作为公共权力的体现,必须坚持公众利益至上的原则。 邵明立说,科学监管理念的根本目标是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 发展。这一目标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健康的深切关怀,反映了人民群众提高健康水平的普遍意愿,表达了公民基本健康权益的根本诉求,是食品药品监管的职责所系、立信之基、力量之源。实现这一目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更新观念,开拓思路,破解难题,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防范各种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尽快解决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不断提高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水平和能力。逐步突破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相符合的制度和机制性障碍,并在实践中形成新的工作思路,明确新的工作任务,取得新的工作效果。要努力构建安全消费的社会环境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科学监管理念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食品药品监管要一心一意 “为民”。把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权益。要尽职尽责 “护民”。监管决策体现人民意志,监管过程维护人民权益,监管结果落实人民利益。食品药品监管要实实在在“利民”。坚持用监管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用监管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现实问题、用监管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邵明立谈到,实践科学监管理念,要妥善处理两个重要的辩证关系。一是监管与发展的关系。监管是发展的有效保障。发展是监管的重要基础。只强调发展、不要监管,或者以发展为名,直接插手、干预企业经营,为企业拉关系、跑批文、开绿灯,就背离了食品药品监管的基本原则,亵渎了人民赋予的监管权力。把食品药品监管理解为发展的障碍,或者把监管当作地方保护、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的工具,都是错误的,从根本上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偏离了政府工作的重心,也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背道而驰。二是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食品药品是满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基本需求的特殊商品。与此有关的公众利益和商业利益的关系具有一致性和冲突性的双重属性。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食品药品的需求主要是通过市场中的商业活动来实现的,没有更多更好的食品药品,公众利益就无法得到更好实现。另一方面,商业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以牺牲公众利益为代价换取商业利益的情形将不可避免地存在,并在一定条件下发展为激烈的矛盾冲突。 邵明立强调,食品药品监管作为公共权力的体现,必须坚持公众利益至上的原则。当公众利益和商业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坚决地、毫不迟疑地维护公众利益。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食品药品安全都是最重要的公众利益之一,必须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置于商业利益、集团利益和个人利益之上,旗帜鲜明地反对为了商业利益而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反对利用公共权力为集团或少数人谋利。国内外的监管实践告诉我们,在纷繁复杂的矛盾冲突和利益纷争当中,只有把公众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才能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