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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报老乡会律师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5:35 钱江晚报

  钱报老乡会律师团今天遇到了一个特殊问题,有网友在“新杭州人”论坛上询问,请病假的员工,能不能拿到高温费。还有一位在湖州的河南人在得知我们的律师团成立后,也打电话来咨询问题。老乡会律师团正成为新杭州人信赖的“智囊团”。

  我的高温费能否拿到

  网友ZJW询问:今年8月份我提出离职,原先的企业在发放今年的高温费时,是否应该发放6、7月的高温费?还有,请病假的员工能享受高温费吗?

  律师团梁耀亭答复:是这样,高温费又叫高温补贴,是对在高温中工作职工的一种福利,并不是都以现金支付给职工,比如有的单位会发放冷饮,有的单位会装空调等等。

  如果是以现金的方式发放,就应当视为一种工资外的补贴,应当和工资一起发放给职工,你在高温的6月、7月上班,就应当有你的份;请病假如果不影响拿全工资,其高温补贴应当发给;如果请病假时间比较长,只领部分工资,应当按其领工资的比例,发给相应的高温费。

  诊所误诊能否赔偿精神损失

  河南人李小姐打进热线求助:我在湖州工作,7月28日我到一家诊所看病,医生说我是多发性子宫肌瘤,配了两个月的药。8月5日我又去妇保医院检查,B超做出来却是身体健康。现在我想让诊所退回医疗费,并支付妇保医院的检查费和精神损失费,是否可以?。

  律师团张彦周律师答复:“因为该诊所并没有严重伤害李小姐的健康,所以只能退回医疗费,不能支付其他医院的检查费和她的精神损失费。” 郑旭萍 叶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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