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警惕“不是法定的”成为挡箭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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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6:00 光明网 |
曾春光 8月10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介绍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当有记者问到中国政府为什么到现在才发布2003年的禽流感病例消息时,蒋作君说,这是因为当时还没有完善的诊断标准,并且当时的禽流感在中国《传染病防治法》上也不是法定的报告传染病。(8月10日《新华网》) 在此之前,中国大陆通报的第一例人禽流感病例的时间是2005年11月16日。看卫生部官员的回答,言下之意,到现在才发布2003年的禽流感病例消息,不能怪卫生部,要怪就怪“当时还没有完善的诊断标准”,要怪就怪禽流感“不是法定的报告传染病”。然而,卫生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之一即是:管理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这样的的回答能服众吗?笔者认为,这有拿“不是法定的”当挡箭牌之嫌。 想比较而言,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接受采访时说的话更为妥当——“尽管这个病例的出现比此前报告的时间早了2年,我们并没有证据表明当时在大陆发生了禽流感疫情,公众无须因此恐慌。”“比起2003年,中国目前对禽流感的监测能力已经大大增强,针对禽流感疫情的应急预案也不断完善。” 而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欣弗事件,我觉得卫生部就做得很好,副部长蒋作君说,依照卫生部的职能:第一,不良事件出现以后,我们发出紧急通知,暂停使用,避免更多的人再注射或者点滴欣弗;第二,对于已经注射欣弗出现不良反应的,我们卫生部研究制定并颁布了欣弗不良事件、不良反应的抢救指导方案;第三,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 新华网消息:曼谷地区8日又新增3名禽流感疑似患者,泰国全境已有数百人因出现类似禽流感症状而被隔离观察;截至目前,中国大陆已经报告19例人感染禽流感病例,其中12例死亡。因而,很有必要警惕“不是法定的”成为挡箭牌!试想一下,假如“不是法定的”成为挡箭牌,那以后,很多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时,就都会祭出“不是法定的”大旗,造成人们的生命安全、权利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