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禁止广州市民放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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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6: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周祚)从1938年10月21日日军侵入广州城,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为止。广州经经历了7年多苦苦挣扎的日子。记者昨天从广州市档案馆珍藏的资料中,找到了胜利前夕广州城内的生活实录。投降临近,广州城内的日本鬼子惶惶不可终日,8月14日发布命令,禁止广州市民“燃放爆竹”。 1944年年底全城停电 据档案介绍,从1944年5月份起,广州米粮价格暴涨,每元仅能购米8钱,当时城内许多地方饿死街头的人到处可见。7月19日,广州电厂宣布停止市民用电,夜间变成油灯世界。 进入1945年,情况更加恶劣。广州市场米价、金价狂涨,一周竟涨一倍以上,米价一日之内涨价10多次。5月17日,伪省警务处在广州市内实行夜禁,晚12时后不准任何人通行。凡穿便衣问话不答者,一律枪杀。尽管陷入困境,但日军继续进行各种剥削和抢夺。据图片资料介绍,仅在5~7月,就有小孩子刘自勉、陈希贤、利伟在街头被日军掳掠、失踪。1945年8月11日,伪政府以金价狂涨无法控制为由,勒令广州全市金市停市6天。一直持续到15日,日本宣布投降,17日后广州金价和米价才大泻,金市恢复营业。 搭起庆祝胜利牌坊 当年正在广州城中的珠纵老战士董世扬回忆称:“当日本宣布投降后,整个广州都沸腾了!对于人民的庆祝活动,日军也不怎么敢管了。从开始的压抑到后来大家都渐渐放开了,大街小巷都放起了鞭炮。人们脸上露出胜利的笑容。在现在的解放中路,当时还有人自发地搭起了简单的竹牌坊,上面挂起了横幅,写着‘庆祝胜利’。经过牌坊的人都会喜悦地看两眼。” 1946年,广州设立了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专门负责对侵华日军战犯进行审判和执行,此外,对广东伪政权人员、汉奸也进行了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