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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员9月统一戴胸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6: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陈婉玲)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全省各级婚姻登记员将统一佩戴胸章上岗,广东省也由此成为全国首个给婚姻登记员作统一标志的省份。据悉,近年来我省在婚姻登记规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以期为新人们提供更加庄重的程序。

  目前广东省各级婚姻登记处共有1000多名婚姻登记员,省民政厅特统一制作了“广

东省婚姻登记员胸章”。根据省民政厅下发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必须在8月20日前派员到省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统一领取胸章,由市按胸章的序号统一发放给所辖县(市、区)。有乡镇婚姻登记处的,由各个县(市、区)发放。从今年9月1日起,全省各级婚姻登记员必须统一佩戴胸章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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