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轿车小金库贪490余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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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6: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经理勾结财务瞒报单位财物 52岁的金宗琦曾担任北京市京朝城乡建设模板租赁站经理,2000年8月到12月间,北京京朝城乡建设模板租赁站改制为北京市京朝城乡模板租赁有限公司,金宗琦勾结北京市京朝城乡建设模板租赁站财务主管,只有中专文化的冷建春,瞒报 了价值490多万元的本单位财物。 他们采取向国有资产审计、评估机关少报应收租费、多报预收租费、隐瞒单位小金库和一辆帕萨特轿车等欺骗手段,把这些钱转移到了改制后由金宗琦控制的北京市京朝城乡模板租赁有限公司,金宗琦在该公司占有总股本58.26%的股份,冷建春占有总股本4.85%的股份。两被告人被查获归案后,涉案款项被全部追缴扣押在案。 被告辩护:上级公司不让申报 金宗琦辩护说,2000年,租赁站改制时的领导小组成员有包括他在内的5人,企业改制时,他把应收款、小金库、帕萨特车的情况都向改制小组汇报了,是上级公司不让他向审计部门申报,说不在财务正式账上的资产不参加审计,小金库里的钱和帕萨特轿车因为没有在正式的账目中,所以没有申报。改制时,在向审计评估申报时只报了账上有的资产,他和冷建春只是负责送材料,他并没有故意瞒报国有资产。 冷建春也表示,她申报单位财物的情况是根据改制领导小组的意见进行的,她本人未贪污所在单位的财物。 北京二中院审理认为,金宗琦、冷建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单位改制过程中,确实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少报债权、虚列债务、隐瞒不报部分资产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他们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冷建春是从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