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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两种注射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6: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骏 通讯员杨笑冬)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社保局获悉,该局将鱼金注射液和鱼腥草注射液不再列入医保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使用范围,并从即日起正式生效。

  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鱼金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等7种注射剂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发布通告暂停使用。为确保广大参保人员的用药安全,按照国家社保部门的有关规定,该局及时调整了《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将

鱼金注射液和鱼腥草注射液两个品种相应删除,全市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均不得使用。

  同时,根据省级部门的有关要求,该局对全市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用药也作出了相应调整:原目录中的依替米星“仅限工伤”调整为“限三级医院使用”,目录中的混合微量元素则包括多种微量元素注射剂,而降钙素将包括鲑鱼降钙素;目录中的复方天麻蜜环菌修订为复方天麻蜜环糖肽,复方氨基酸(18F)修订为复方氨基酸(18AA-Ⅲ);目录中的复方氨基酸、脂肪乳、葡萄糖,由于采用“三腔袋”方式装入以上3种药品,现定名为脂肪乳氨基酸葡萄糖注射液,为方便使用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用药范围。

  另外,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5%,余额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而工伤保险则不受此限制。该调整从即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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