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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家禽必须固定圈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6: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章练辉 通讯员陈波)近日,记者从寮步镇相关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从9月份起,该镇对在公共场所、街头巷尾放养的家禽以及流浪的犬猫一律进行捕杀。

  据了解,家禽、犬猫等是携带病原微生物的常见载体,散养禽只、流浪犬猫排出的粪尿除破坏环境卫生外,极易引发人禽、人畜共患传染病,严重的致人死亡。据调查,目前

寮步镇共有散养家禽1.8万多只,犬、猫2000多只,免疫率分别为98%和90%。这些散养家禽及犬猫大部分圈养或拴在家中或工厂、果园中,但仍有少部分放养在房前屋后、街头巷尾,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流浪的犬、猫甚至还传染狂犬病,威胁人的生命安全。

  购进宠物必须及时登记

  为此,该镇农业部门要求:家禽、犬猫等必须固定圈养,禁止放养;村民购进家禽、犬猫及其他宠物,必须及时向本村防治员报告并造册登记,并接受禽流感、狂犬病等免疫注射,各饲养场所每周要消毒两次以上;病死的畜禽,应送指定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据该镇相关负责人介绍,从9月份起,散养家禽必须在住所以外的地方固定圈养,不准在人居住的场所饲养,也不能在街头巷尾和公共场所放养;犬、猫等具有攻击性的动物还必须拴养,不准放养。各村(居)委会将组成专业队伍对当地公共场所、村前屋后、街头巷尾进行巡查,纠正村民违规放养行为。对在公共场所、街头巷尾放养的家禽和流浪的犬猫一律进行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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