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系列持枪劫案 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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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7:0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 荆生 通讯员 木月) 昨悉,震惊荆门的4起持枪抢劫案(本报5月8日报道)主犯彭勇昌,被荆门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34岁的彭勇昌是钟祥市石牌镇人。今年4月初,他购买了1把自制式手枪和15发子弹,并于当月10日至28日,持枪单独或伙同刘某、卢某在荆门城区疯狂作案4起,开枪3次,致一人重伤,共劫得财物4000余元。5月7日,彭被警方抓获。 荆门中院审理认为,彭勇昌买枪行劫,严重危害了社会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应受严惩。鉴于他落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供出同伙藏身地,有立功表现,遂判处其无期徒刑。同伙刘某、卢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年零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