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荆门系列持枪劫案 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7:0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 荆生 通讯员 木月) 昨悉,震惊荆门的4起持枪抢劫案(本报5月8日报道)主犯彭勇昌,被荆门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34岁的彭勇昌是钟祥市石牌镇人。今年4月初,他购买了1把自制式手枪和15发子弹,并于当月10日至28日,持枪单独或伙同刘某、卢某在荆门城区疯狂作案4起,开枪3次,致一人重伤,共劫得财物4000余元。5月7日,彭被警方抓获。

  荆门中院审理认为,彭勇昌买枪行劫,严重危害了社会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应受严惩。鉴于他落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供出同伙藏身地,有立功表现,遂判处其无期徒刑。同伙刘某、卢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年零6个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