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学生不能轻“教”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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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7:26 大众网-大众日报 |
近日看到两条新闻,一条是:大二女生作弊被开除状告学校胜诉,主角是沈阳农业大学及该校大二学生韩冰;另一条是:高三学生钱包中发现避孕药,学校将其劝退,主角是江苏仪征中学及在该校借读的南京学生小峰。 显然,两件事都属于对学生的过度处罚。虽然两个学生的行为都确有不妥之处。但是,第一件事中,韩冰的作弊行为并未达到沈阳农大“开除学籍的相关规定”,于法无据。 第二件事中,小峰的行为更是没有任何条规明确禁止。可为什么校方还是“杀无赦、斩立决”呢?外人对此可能很有些疑惑,我看还是源于相关学校行政部门的权力自证欲。新闻里有这样两个细节值得注意。第一件事中,韩冰是在考试中作弊,被巡考老师发现直接上报校方。第二件事中,则是小峰的包被同学拾到,直接上交到校方的。也就是说,这两件事都没有经过学生的主管班主任老师或任课老师,而是直接由学校的行政部门进行的处理。 在学校工作过的人都知道,学生犯了错,同一件事,由一线负责教学的老师处理和由学校行政部门处理,结果会有很大的不同。学校行政部门进行过度处罚的可能性很大。为何如此呢?这与学校的权力结构有关。 学校的主体无疑是教师,从教育法的相关条款看也是如此。可是,在我们现行的学校管理体制里,权力却集中在行政人员手中,教师只是被管理者。但是,学校的主要任务毕竟是教学,而学校里的最大一群人———学生,也主要是听老师的。学校生活的主要话语权还是由教师掌握的。管理权与话语权分立,这就导致了一种微妙的角力。掌握管理权的行政部门总有在教师主导话语权的一些事务中顽强地证明自己存在的欲望。 对学生的过度处罚,就是这类事务之一。当教师提出处罚方案后,行政部门的人员会提出更严厉的处罚方案,因为非如此,行政部门在整个事件中就会显得像一个“橡皮图章”。而行政部门提出的方案教师常常反对,结果,这反过来又导致了角力的加剧,最终使行政部门更强硬,对学生的过度处罚常常就因此产生了。 ——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