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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改革经验本月下旬全面推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8:02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15日讯 记者韩乐悟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已试点的江西、福建、辽宁等省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将在本月下旬被全面推广。

  曹清尧表示,林权制度是林业政策的根本,林权制度改革包括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和集体林区三个方面。集体林区是我国林业的半壁江山,集体林占了25亿亩左右,是集体林

区林农重要的生产资料,是我国林业一块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但目前我国集体林区普遍存在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林农负担过重、林权流转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林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曹清尧进一步透露,我国现有的4466个国有林场,目前也正在酝酿林改方案,国务院将下发有关文件。据悉,此前,国有林区的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已在黑龙江省的伊春林区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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