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成立保安队不属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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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8:02 法制日报 |
本报北京8月15日讯 记者王斗斗 对于一些地方保安乱着装的“八国联军”现象,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公安部对于保安行业将加强培训和监管,提高保安从业者的素质,公安机关将坚决取缔保安酷似警服着装。 马维亚说,对于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保安着装问题,目前从公安机关批准的保安公司来说,全国的保安服装是统一的,但并不排除有些自建保安组织,穿上自己设计的不同面 料、不同装饰的服装。对于有些服装酷似警服的情况,公安机关只要发现就会坚决取缔。在回答记者关于小区物业成立自己的保安队是否合法的问题时,马维亚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来看,物业成立保安队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这一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有四项职责,其中有一项就是保安的职责,物业公司从事保安服务并不是以保安服务公司的名义提供保安服务,只是物业管理中的一项职能、一项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