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宣要解决实际问题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8:02 法制日报 |
本报海口8月15日电 记者杨燕生 “法律宣传只有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才有生命力。”海南省司法厅厅长施文在今天召开的海南省法律进乡村工程座谈会上发表了如此感想。座谈会后,此次活动即将正式启动。 目前,海南省农村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土地承包、发包、开发征地、使用权属纠纷突出;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处理不当;涉毒问题依然突出,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局部地区社会治安状况较为严峻,一些流氓恶势力为害一方;个别地区农村宗族势力操纵村务,基层政权组织作用严重削弱;农村相当数量的基层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所有这些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形成强烈反差。因此,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切实解决当前农村突出问题,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海南省司法厅立足于海南“十一五”发展总体目标,在“五五”普法中,以构建和谐海南为重心,开展法律进乡村工程,以努力提高全省农民的法律意识,强化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在此次活动中,不仅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而且还特别强调要在宣传的基础上,为农村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海南省司法系统将采取包括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农村实际问题相结合;法律案例下乡;法律援助与法律顾问下乡等10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