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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从减肥广告说说消费者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8:38 浙江在线

  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被要求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国家工商总局和广电总局的“禁播令”,再一次给广大消费者提了个醒———有些广告和节目称之为诱惑或陷阱并不为过,误导了消费者,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查阅资料可知,许多国家都不允许医疗机构和药品随意发布广告。美国是世界上药

品广告市场最发达的国家,但法律对虚假广告有明确的界定:首先要看广告的文字及图片有没有欺骗顾客的内容;第二要看广告中表述药品的内容是否完全,即药品的性能、可能引发的副作用和对人体的伤害是否表述完全;第三,作为向消费者推荐的药品,必须有科学的依据,必须标明调查数据如临床试验或者有关研究的数据。不得使用“安全可靠”、“毫无危险”、“无副作用”等夸大医疗效用的词句。日本《医疗法》规定,原则上禁止医疗机构以任何形式做广告。德国的电视和报纸等大众媒体上,药品广告寥寥无几。英国则规定不准宣传药品没有副作用,绝对禁止夸大药效。

  不准医疗机构和药品乱说,看来这是国际共识。共识的潜台词是:尽管医疗科学取得了飞跃发展,依然存在风险,有必要遵循审慎原则。我们过去也有一系列的规定要求严格审查这类广告,如不得使用“最”字句进行类比,不得以专家和患者名义做证明,不得隐瞒药品副作用等等。但这些规定往往形同虚设,不该批准的药品批准了,不允许的广告通过了,监管缺位导致虚假广告泛滥成灾。

  另一方面,仅仅规定不准乱说还不够,还应该告诉消费者道理。这就是消费者教育。许多专家和使用者都知道,绝大部分的丰胸、减肥、增高产品,从其原理、组方、临床试验和实际使用效果,都与广告所言差之千里。如果与此相关的科学知识能有效地传递给消费者,相信会有助于他们抵制虚假广告的诱惑。在大多数国家,这类商品并没有造成较大危害,因为其监管部门和一些社会团体非常重视消费者教育,任何一点可疑之处都会被究根追源,迫使厂商不敢虚言一词。

  谁来做消费者教育工作?这需要组织相关的专家,投入一定的经费作针对性研究,并要有渠道说给大家听。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指望企业是不可能的,所以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如消费者协会等,应该承担责任。电视、报纸作为大众媒体,虽然有营利要求,但也有公益教育的责任。也许可以规定,在其刊播医疗药品广告的同时,必须刊播一定量的公益教育内容。

  从媒体报道获知,“禁播令”发布后,反应迅速的恰恰是有关企业。一名经营减肥产品的公司代表说,停止广告播放确实是正面打击,正在考虑其他营销手段应对。这又说明消费者教育的重要性,如果真是产品有问题,那么消费者仍然可能被其他营销手段所诱惑、所欺骗,因为他们得不到正面的信息。对于强大的销售攻势而言,消费者教育可能是一种真正有效的制衡力量,现在这一力量实在是太弱了。


作者: 乐子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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