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要官别找我”,找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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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8:38 浙江在线 |
陕西省宜君县委书记熊晖在休息室大门张贴的一张“告示”,在该县政坛掀起不小的波澜。为防止部分干部在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之际跑官要官,防止个别领导干部说情当“说客”,“告示”坦言:要官别找我(8月9日《新京报》)。 围绕着熊书记的这张“告示”,舆论界形成了“作秀说”和“正气说”两大阵营,谁是谁非,恐怕一时难下定论。其实,无论熊晖是为了“作秀”,还是一身正气的自然表露 ,这一纸“告示”至少透露出这样一种信息———在当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熊晖事实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熊晖无法左右干部任用(做不做是另一回事),别人为什么要去找他?正是由于主要领导手握干部任用的“生杀大权”,而这种权力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跑官要官才渐渐成了官场潜规则。客观地说,跑官要官本身并没有什么过错。古时候毛遂自荐,现代社会的基层民主选举,在某种意义上都可以说是在跑官要官。不同的是,这样的跑官要官是在阳光下,面对的是大众,凭借的是出色的个人能力;而只找领导的跑官要官,则是匍匐在个人权力脚下的“暗箱操作”。前者光明磊落,代表着民意;后者肮脏堕落,象征着腐败。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等现象,不仅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进行,而且必须充分发挥人大等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权力交给人民,让各级官员向人民去跑、向人民去要。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根除干部任用过程中的腐败。如此一来,熊晖们自然也就不必在自己门上张贴“要官别找我”之类的告示了。 作者: 赵志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