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南致信黎以“解说”停火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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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9:05 南方日报 |
安南致信黎以“解说”停火协议 要求双方证明,撤离地区无未爆炸装置及地雷 新华社专电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黎以停火时间到来前分别致信黎以双方,就双方如何履行联合国第1701号决议所规定义务提出要求。美联社15日公布了信的内容。 联合国安理会11日晚一致通过关于解决黎以冲突的1701号决议,黎以双方分别批准决议后,根据决议精神已于当地时间14日停火。而在停火前一天,安南分别向以色列总理埃胡德·奥尔默特和黎巴嫩总理福阿德·西尼乌拉送交了一封信。 美联社报道说,安南在信中告诉黎以两国领导人,一旦停止敌对行动开始生效,双方不能再从陆地、空中和海上向对方领土和军队开火,如果哪一方遭到对方攻击,另一方必须马上尽可能详尽地向联合国汇报,并“克制实施反击,除非明显需要立即自卫”。 安南说,停火后,黎以都不能再占据或寻求再占据对方的领土。他还说,黎以双方必须不再“就军队力量、构成和部署作出改变……除非这些行动事先知会联合国,联合国会将消息送给另外一方”。 安南要求黎以各指派一名将军与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指挥官联络,讨论“落实有关在冲突地区撤军和部署各自军队条款的时间表和方式”,还要证明,在已撤离地区没有未爆炸的装置、地雷等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