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当见义勇为也需要用金钱激励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9:12 四川新闻网

  8月10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隆重举行奖励大会,对近期涌现出来的65名参与抓获“两抢一盗”作案分子或举报有关犯罪线索的见义勇为群众进行表彰、奖励,当场发放奖金27.95万元。(《湖南日报》8月13日)

  而在早之前的7月10日,长沙市公安局已对50名现行抓获“两抢一盗”的市民给予了表彰奖励,共颁发26.6万元奖金。此举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一个月来,相继有一大批普

通市民积极投身到打击、防范“两抢一盗”犯罪斗争中来。长沙市公安局局长龙建强此次在会上表示,警方欢迎更多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中来,公安机关将严格为见义勇为的群众做好有关保密工作,并不折不扣兑现奖励。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市民的积极性提高了,也体现了见义勇为奖励大会的效果。本来公安机关对见义勇为的群众进行表彰和奖励,这是无可非议的,也是应该拍手称快的“民心工程”。何况时下,奖励见义勇为行为在各地方政府的公共行政理念里越来越成为一种共识,这种基于弘扬社会正气、匡扶社会正义的政府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引导社会风气、培养公民自觉意识的良好作用,这也是政府履行“扬善责任”的一种具体体现。

  但笔者在拍手叫好的同时,也认为其在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似乎没有此举,就不会‘相继’有一大批市民这么积极了,至少不会出现目前这么多见义勇为的市民。”而这一点,正是我们所担心的,也是我们每一个社会人应该深思的问题。要知道,维护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不仅仅只是公安部门的事情,而是我们每一个社会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大家自觉积极地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治安,才能取得更大的社会效果,从而达到社会的长治久安。

  惩恶扬善、见义勇为来本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怎么能让其在我们这个时代流失呢?我们何不主动地去弘扬?何必非要让几千年的优秀传统也沾上金钱味儿才能触动我们的神经去“见钱勇为”呢?如果社会只有依靠金钱来激励见义勇为这种高尚的品质和行为,那么可以说是这个社会的悲哀。奖励只能作为辅佐的手段,主要还是要培养公民自觉惩恶扬善的意识和品质,我们社会需要的是更多见义勇为的英雄能够在危难之际主动站出来,不为任何名和利,只为正义和道德。当然,我们也有必要将见义勇为奖励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要善待见义勇为的英雄,绝不能让他们缺少社会关爱,同时也要杜绝见义勇为的英雄陷于流血又流泪的孤立境地。

  [作者:张吟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