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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网络短片与国家意识形态的冲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9:17 四川在线

  戴维.莫利曾这么说过,当国家媒介系统为公众服务的准则不断弱化的时候,全球主义和地方主义的关系便紧张起来。这让笔者想到了广电总局将于近期出台有关互联网视频的新管理条例,其内容主要是对视频网站“放任自流”的违规现象加强监管和查处,并促使这一新兴产业尽快纳入广电的管理体系(《新京报》2006年8月15日)。其实2004年7月,广电总局曾经颁发《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即“39号令”),“39号令”明文规定:“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还

明文规定: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利用一切视音频摄制设备“拍摄、录制的,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视音频节目”,均属广电总局监管范围之列。

  如果将戴维.莫利的话类比过来,我们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因为网络短片已经失控了,国家意识形态和“非政治化”的个人“恶搞”行为之间的冲突裂痕越来越大。“非政治化”在今天的中国事实上又得到了诸多的承认和默许甚至支持,这最明显的体现在第五代导演的近几年实践中,《英雄》、《十面埋伏》、《无极》等等。一方面是好莱坞式的高投入大制作,在政策和电影档期上都得到支持,当然是以民族电影的名义,而另一方面对外又作为一种文化产业和文化外宣的产品。这使得国家国家民族主义对内的政治化运作和对外的“非政治化”及市场化输出之间构成一种天然的紧张,但最终因为民族主义和外宣的需要,这些看似纯粹的商业行为又通通被纳入国家意识形态的领域范畴。

  网络短片的“恶搞”在今天看似倒霉,这一政策的出台会影响网络短片的“制作”和“发行”,其实这是国家意识形态对还未纳入其体系或者说超脱于其体系的文化产品甚至只是商品或者个人DIY的自娱自乐产品的必然管束。但是这种管制绝对不可能彻底封杀住网络“恶搞”,事实也没必要封杀。广电部门是是想将游离在约束范围之外的网络“恶搞”纳入管理体系,加强管制,重塑国家意识形态的权威和无所不在。

  问题在于今天的国家意识形态必须建立在市场价值上,比如前面提到的第五代近年的电影。还有一个很具代表性的例子是SMG(上海文广)的新型“外宣”模式,与跨国财经传媒的深度合作无疑就是在用市场方式做“外宣”。市场于是以“非政治化”或者“去政治化”的“政治”直接介入到国家意识形态的重组中,至少表面和短期内效果更好,更符合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

  必须建立在市场价值之上的国家意识形态一方面要市场的追求者来赎买,另一方面国家意识形态的垄断地位自然的又转化成对市场的占有和垄断。这一点上,网络短片的“恶搞”甚至要解构一切权威和约定俗成,而形式又是那样的FASHION,且免费传播。这必然导致和国家意识形态的冲突,管理和加强约束在所难免。

  可以预言,网络短片的“恶搞”也会有一套规则,而这套规则的一部分就是即将出台的新条例。至于“恶搞者”会不会完全妥协,那是另一回事了,当然胡戈作为一个个案是有代表意义的,事实上他成名后确实利用市场规则办了以前不可能办到的事。而这一点就是监管部门和市场规则制定者愿意看到的,因为胡戈已经按照既定规则带了一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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