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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收费规定下月实施 具体指导价标准预计年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9:50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玮实习生/茹萦莹通讯员/邱文)昨日,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该《规定》将正式实施。此后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不再由政府定价,而是对住宅物业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型物业实行市场调节价。目前,住宅物业的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正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物管服务成本调查,预计年底前出台。

  据悉,在《规定》正式实施前,如由市物价局和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市住宅局)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策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而由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具体物业的物管服务收费标准有关批文一律废止,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可以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

  详细报道见C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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