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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道歉”:公民社会的“秩序返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0:30 红网-三湘都市报

  ■卢荻秋

  6月6日是法院判决当红作家郭敬明抄袭案的最后赔付期限,恰好也是郭敬明的23岁生日。据记者获悉,郭敬明已在前一天将21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打入了庄羽的账上,与此同时,郭敬明在他的博客上公开表示,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但决不会道歉。七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是法院对郭敬明抄袭案的另一项判决,显然郭敬明对此并

不服气,甚至丝毫没有履行法院判决的念头。郭敬明是什么样的人,他的作品品味如何,像笔者这般年纪的人,很少有人在意。他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以及其他被揭露同样存在抄袭行为的作品,笔者也没有阅读的兴趣。不过,他在抄袭行为已经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并被法院判决板上钉钉后,依然流露出这般满不在乎和狂妄桀骜的态度,却令人关注。

  “不愿意再对这件事情浪费太多的口舌”、“唯独没有在官司上浪费任何精力”、“对自己所不认同的事情,哪怕世人全都相信,我依然不会随意苟同”、“我不会道歉”……诸如此类目空一切的言论,虽然出自一个“80后”的嘴里,却令笔者想起那位踢了秋菊丈夫要害部位却拒不给个“说法”的村长王善堂来。

  那是一个以民间法则、传统宗法、个人权威为主要标志的特定的时空和语境下的自然秩序世界。在这样一个生存秩序下,秋菊坚持讨“说法”的行为,注定要遭遇强权、霸道、蔑视、无礼的压力和冲突。所以,村长即便答应赔偿经济损失,也是将钱轻蔑地扔在地下;即便在秋菊难产的时候和村民一道冒着风雪送她上医院,也绝不肯低下头向她道个歉。应该讲,这样一个秩序世界是与现代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的。

  现代公民社会是一个以现代法治、公德与行为准则为基本规范的秩序世界。郭敬明是生活在现代文明无孔不入的都市里的年轻人,他的生活经历、受教育程度,他所身处的文明环境、法治与道德氛围,理应与王善堂村长的“王国”有天壤之别。可在他的身上,我们可以找到许多持守“自然秩序”的印记,这不能不说是一种令人遗憾的秩序返祖现象。

  秩序返祖现象,之所以在现代社会产生,其根源是很复杂的。通过郭敬明抄袭案,可以大致窥其一二。比如,由较高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乃至文化地位而滋生出的霸道行径;由法治软弱的现实而造就的蔑视法律心态;由追星者的狂热而怂恿出的趾高气扬;由经济市场的惟利是图缺乏原则而放任出的轻狂底气。

  人类社会的进步,在一个侧面体现为现代公民秩序取代落后的自然秩序。郭敬明被判抄袭却拒不道歉,看似年轻人的轻狂无知,实际上却反映了我们的社会在某种程度、某些方面,出现了“秩序返祖”现象。当然,社会进步本身就具有反复性、螺旋式的特征,进步终究是一种大势所趋,不过,对于这个进程中的秩序返祖现象,还是不可忽视。毕竟,我们应该张扬的是秋菊那样为追求公民社会秩序而奔波的精神——即便她是一名土得掉渣的乡村农妇;毕竟,我们应该反对的是郭敬明这般奉行“自然秩序”的无知轻狂行为——即便他是一名新潮时尚的都市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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