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租车行业今后有行规可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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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1:00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 朱蕾 通讯员 周广洁) 记者昨日从市交委获悉,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在征求有关出租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基础上,于日前发出了《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和经营权委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下简称《指导意见》),今后,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企业和经营权委托管理行为将有行规可依。 据了解,新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企业和经营权委托管理的条件、程序和权利 义务。广州市交委表示,《指导意见》的实施主要通过行业自律和协会规范来实现。如部分企业违反规定,市出租车协会将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协调和处理。有关业内人士认为,该意见的出台将有效解决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资质和经营权分离管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