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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电费离奇飙升用户拒缴就要断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1:01 信息时报

  平时家里每月的电费都在300元以下,最近突然收到了一张567元的电费单,消费者丁小姐怀疑电表出了问题,按照一年来最高的一次电费交了费。几天后,她接到供电公司派发的限期缴款否则停电的通知书。丁小姐向广州市12315中心询问,供电公司在没有查清原因的情况下,究竟有无权利断电?

  纳闷:电费高出一倍

  丁小姐称,她最近一年的电费都是200多元,而且有缴费发票为证。对于突然增多到567元的电费单,她感到莫名其妙,因为家里的用电人数、设备都基本相同,而且都是正常使用,怎么会突然多出近一倍的费用。她怀疑是电表质量或读数有问题。因此就按照一年来最高的1次电费286元交了费。近日,供电公司派发了欠费催缴通知单,声称若丁小姐不在规定时间内补交剩余款项,将采取断电措施。

  广州市12315中心负责人对此表示,根据《电力法》和《合同法》有关规定,用电方有使用电力的权利和依法支付电费的义务,但若在用电量出现异常的情况下,双方应查明原因,按量计价。一般来说,引起用电量异常的原因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电表读数不准或电表本身质量问题导致计量不准;二是未对用电设施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如没有及时排除被盗电及线路损耗导致的用电量异常;三是用户用电人数、设备改变或出现故障导致用电量异常。

  排查:如无异常可断电

  因此,12315认为,丁小姐的用电量超出以往电量的近一倍,从常理推断应属异常情况,在其本人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的缴费票据后,处于垄断地位的供电公司应及时予以排查线路损耗、被人盗电、读数不准及电表质量问题等情况。也就是说,供电公司在排查了可能由自身原因导致的用电量异常的情况下,若丁小姐无法提供新的证据且经催告仍不补缴剩余款项的,则可以按相应程序中止供电。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时报记者 叶静 通讯员 邓良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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