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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门撞倒女童谁之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2:17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 范献丰 钱朱建摄影报道

  昨天晚上,位于浦三路上的一家便利店发生惊险一幕,一名男顾客在开门时,撞倒了在门口徘徊的一名两岁小女孩。尽管孩子经初步检查已无大碍,可店方、男顾客与孩子家长却相互指责,都认为自己最委屈。记者采访发现,不同的便利店在设计开关门方式上大不相同,却各有讲究。但大多数顾客无法适应各家店的不同规则,往往采取对自己来说最方便的一种方式。

  事件回放>>>>“隐身”女童被撞倒

  昨天晚上8点左右,26岁的梁先生在浦三路上一家便利店买好饮料、烟等物品,按自己的习惯向外推开便利店大门。谁知忽然听到“砰”的一声响,接着便传来一阵孩子的哭声。

  “我当时吓坏了,因为刚一推开门,就明显感觉到撞上什么东西了,可是开门前我根本没看到任何人或者东西在门外。后来才听到哭声。”梁先生事后说,“我真担心被撞倒的孩子有什么事。”

  原来,当时一名两岁的女孩正在店外,贴着便利店店门的边框朝里张望。梁先生推开门时没看到女孩,结果她被门撞倒在地,痛得大哭起来。

  随后孩子的母亲孙女士听到哭声才从附近赶来,发现孩子被撞倒在地。梁先生和孙女士立即将孩子送到附近医院检查,所幸孩子并无大碍。

  各方观点>>>>当事三方齐喊冤

  尽管孩子并未受到多大伤害,梁先生、孙女士和便利店员工之间却相互指责,谁都不肯承担责任,都认为自己很冤枉。

  孙女士表示,自己和朋友乘凉聊天时,孩子悄悄跑到便利店附近,这么一个活生生的小囡,便利店店员和梁先生竟然完全无视,导致孩子被撞倒,而且便利店内既没警示标志,也未标明开关方向,因此孩子被撞倒应该由店方和梁先生负责。

  梁先生大喊冤枉,他表示孙女士的女儿身高不足一米,且当时躲在便利店的金属门框后,加之外面天黑,对于身高1米8的自己来说,这里完全是一个视觉盲区,“没有人看着脚下走路”,因此自己会撞倒孩子纯属意外。

  而且孙女士作为监护人,让一个两岁的孩子处于自己的视线之外,是不负责任的。

  便利店店员则表示,孩子被撞倒是在店外,这完全是孙女士与梁先生的纠纷,与便利店无关。

  三方僵持不下,最终梁先生付给孙女士两百元,但他强调,这是给孩子的“营养费”而绝非赔偿。

  记者调查>>>>开门关门讲究大

  记者在现场看到,梁先生喊冤不无道理。便利店大门的金属框架宽约30厘米,一个身高不足一米的孩子藏身门后,身高1米8的梁先生的确难以观察到门下方的事物。

  这家便利店的店员则说,按该店的规定,虽然没贴上推拉的字牌,但店员应提醒进出便利店的顾客向自己所处的方向“拉”门而非“推”门,这样可以避免视觉盲区带来的隐患,但多数顾客都按照自己最方便的推门进出。由于昨晚这样的事故很少发生,便利店员工一般不会提醒顾客如何进出。

  记者昨天晚上走访多家便利店发现,各家店的开关门方式大不相同,一些便利店贴上了外拉内推的标识,据说这样的安排是“以顾客为中心”,防止顾客进店时推门撞到正欲出店的顾客,而出店时推门可方便手上拿着东西的顾客。而反之,还有些便利店则贴上“外推内拉”

  的方式,因为店内顾客店员可顾及,而出店时却容易形成盲区。还有些店的门,则是“拉进拉出”。

  不少顾客却表示,虽然各种方式都有考虑,但相关行业最好能出台统一标准,方便顾客文明购物。由于目前标准不统一,多数顾客进出便利店时只采取对自己最方便的“推进推出”方式,有的人甚至将半个身体倚在门上推门出入,而店员大多对此“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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