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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法院利用网络视频让证人远程作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6:23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8月16日电(记者王俊华 龚燕)16日上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时,首次利用互联网视频技术让一名证人在深圳市远程作证。这在江西省法院系统尚属首创。

  何某与曾某均为南昌市人,系同窗好友。1992年4月7日,何某向曾某借款2.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1995年11月,曾某因病去世,1996年开始,曾某妻子万某多次向何某追

讨借款,何某却以曾某口头同意借款与其年薪余款及交纳社保金相抵为由,拒不归还借款。为此,2005年,万某将何某诉至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期间,原告方的一位证人在深圳市工作,因时间及经济原因,证人未能到庭作证,原告提供的证人证言没有被法庭采信。一审宣判后,原告上诉至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让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同时考虑到节约当事人的诉讼经济支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运用互联网视频技术,让证人在深圳市通过视频作证,合议庭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直接向证人提问,顺利地完成了证据的举证、质证、论证等过程。

  据了解,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共投资500多万元,建成了集资源共享、智能化管理和自动化办公为一体的信息化网络系统,降低了群众参加诉讼的经济支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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