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高中新生实行学分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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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6:30 今晚报 |
本报讯 (记者刘延军 实习生刘媛媛)为保证今秋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有序实施,市教委出台了《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有关规定(试行)》。今年本市高中新生将实行学分制,今后,学生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内必须获得必修学分116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选修学分在28学分以上,其中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考核未通过的必修课程可以补考(只可申请一次),选修课程未通过可以另选其他课程。 《规定》指出,学生修习学时不得少于所修课程(模块)总学时的5/6;修习学时、过程评定等级和测试成绩三项认定均合格者方能获得该课程(模块)的学分;学分认定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学生修习学时、修习过程评定等级、测试成绩和学分认定结果分别记入学生学分认定表及学生档案。 学生对学校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自接到复议申请15日内予以复议,并作出书面决议通知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