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今后五年将选拔4000多名大学生“村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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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6:50 新华网 |
新华网西宁8月16日电(记者马勇)记者16日从青海省人事厅了解到,从今年开始,青海省将每年招募选拔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到农村牧区任职服务,计划利用五年时间,在全省农牧区4133个行政村每村配备1名大学生“村官”。 青海省人事厅有关负责人说,选派大学生进村任职服务,既能为农村输送一批高素质人才,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也让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水平得 到促进,让大学生经受实践锻炼。这位负责人介绍,到农村任职服务的对象是青海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和青海生源在外省普通高校毕业回青人员,须政治素质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热爱农牧区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核或考试加以招募、选拔和派遣。乡党委政府可按组织程序安排进村服务的党员大学生担任党支部书记助理,也可以和非党员大学生一样安排为村委会主任助理,服务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主择业。 大学生进村任职服务第一年生活费标准为每月600元,以后每年月标准提高70元,享有每年150元的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省、县财政联合负担经费。 青海省还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农村任职服务,对于进村任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各乡镇机关考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每年拿出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职位提供给到本地区进村任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经考录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进村服务大学生进村任职服务期限计为工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并参照同类人员确定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