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迂回的道德救赎不能取代法律匡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0:56 新京报

  合肥一三甲大医院内科主任医师主动坦陈自己在与医疗回扣抗击10年后无奈妥协,但转而把所接受的回扣全部捐给“春蕾”失学女童(8月14日《重庆晨报》)。

  细读新闻之后,发现这件事与日前报道的湖南贪官捐赃款案掩耳盗铃式的自欺欺人行为,有着明显的不同。湖南的那个县教育局长捐助慈善的只是少部分的赃款,他手里余留有大头。而这个合肥的医生,却把所有回扣都用于慈善,有详细账目为证。据了解,该医生

十年来一直主动抵制回扣,并坚持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甚至诉诸《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如此这般之后,回扣之风仍未见好转,其本人也不得不在压力之下屈从,可良知未泯,廉耻之心尚存,而把不义之财全数花在救贫济困的义举上。这或许是渺小的个人所能自我道德救赎的最后选择。

  的确,这个医生是渺小的,当他面对的是整个医院把医药回扣作为潜规则运作的时候,他的个人抵制说明了他的渺小。这种渺小提出了一个深刻的问题,正如美国学者尼布尔在其著作《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社会》中提出的一样:“道德的人如何在一个不道德的环境中生存下去?”当红包、回扣现象在医药行业已经尽人皆知,因而逐渐被默许甚至纵容的时候,某种不道德的制度性力量确已形成。作为反制度性力量的个体,用其道德力量在对抗制度性力量的时候,很多时候是在重现堂吉诃德大战风车的悲剧式勇敢。

  问题或许没有这么悲观,比如在一些医生的内心,良心仍然在孤独地昂着头。又或许,在“不道德的小社会”之外可以期望“道德的大社会”,期望后者更强大的制度性力量能够帮助找回失落的道德。一个医生收了回扣是可耻的,一个医生捐助慈善是可敬的。两件事情的道德判断是如此清楚,而把鄙夷与钦佩之情同时自然地统一到一个对象上又让人极其感慨。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道德判例?一个不道德的手段促进了一个道德目的:从一部分弱者(病患者)那里巧取豪夺,却对另一些弱者(穷苦女童)大慷其慨,但在目前的条件下,如此目的对手段的道德辩护却显得那么有效。但是,这似乎并没有影响我们参照一定的情境,依靠习以为常的功利主义的理性权重,来对他加以谴责或施行宽恕:收受回扣是错的,但有捐助回扣情节,错误被减轻了。

  渺小的道德的个人如何在一个强大的不道德的环境中生存下去?这个问题再一次摆在我们面前。这个事件中的当事人的选择对一个健全的社会来说是一个危险的信号,用当事医生的话来表达,就是“一条鱼死了,是鱼的问题,一塘鱼死了,恐怕是池塘的问题了。”难道我们的医疗行业就一定要变成一个道德缺氧的池塘,所有的鱼都要窒息其中?到了这里,所有的伦理问题突然间淡出了,当软性的道德已经无法对制度性力量进行规范调节的时候,硬性的法律强力就必须出来拨乱反正。

  当然,问题的症结正是在于,法律的缺位太久了。我们必须重申,只有靠直接的积极的法律匡正,迂回的消极的道德救赎才能最终被救赎。

  □李隼(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博士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