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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读者:工会应多学学外国经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1:11 燕赵都市报

  看到这样一条新闻:“劳资纠纷被渲染,外媒诬蔑我企业虐待外国员工”(8月16日《环球时报》)。说实话,我一读完标题就笑了,感觉这又是西方媒体妖魔化中国的老把戏。

  细读一遍正文,发现果然是这样的:不过是赞比亚的中国铜矿和北京首钢在秘鲁的铁矿公司(首钢秘铁)遇到了两起普通的劳资纠纷罢了,没有任何特别之处。有些还纯粹是属于文化差异导致的误会。比如首钢在收购秘鲁铁矿时,曾邀请他们的工会领导来华参观,“

并向其宣传‘中国工人是企业的主人’,结果这些人回秘鲁后,就果真要求当首钢秘铁的‘主人’”———当然是不可能被答应的,这也成了后来发生摩擦的一个诱因。

  更有意思的是,在海外的中国公司不仅“完全不存在虐待当地员工之说”,而且对他们简直还是特别优待的。比如首钢秘铁正式员工的月收入平均1200美元,折合成人民币差不多近1万元,高于秘鲁矿业企业的平均水平。此外,他们还享受免费住房以及水电、医疗等其他各种福利。

  那么,这些员工何以能够被中资企业如此优待呢?从文中披露的情况看,主要是工会在起作用。

  首钢秘铁就发现秘鲁的工会难缠得很:“你今天给他们住房补贴,明天他们又要交通补贴;你给他‘独生子女’或‘多子女’补贴,他在认为给得有理的同时,又要你给他老年人补助。这不能用一句简单的‘得寸进尺’就能解释透的”。中国企业家在国内玩得驾轻就熟的“破财免灾”法、“小恩小惠”法、“请当地政府出面”法等,通通失灵。

  拉美是这样,非洲的情况也很相似:“许多非洲国家都规定50人可以成立工会,工会时常鼓动工人向业主要求增加工资、增加福利、解决困难等,处理不好就会引起劳资纠纷,让中国企业感到头痛不已。”在很多时候,对工会让步是解除“头痛”的惟一有效办法,外国员工就这样被优待了。

  非洲、拉美都是不发达地区,那么在发达国家里的中资企业的情况又如何呢?报道中说,德国汉堡的一家中资企业由于“出现人员过剩,而且德国工人的工资至少是国内工人的20倍,所以就辞退了几名德国员工。但根据德国法律,企业无法随意解雇职工,因此引来没完没了的官司”———这不就是在中国早已被砸破的“铁饭碗”的翻版吗?这不是等于回到国企改革前的那种“养懒汉”的低效率状态了吗?我因此对这家中资企业的老板充满了同情。

  当然,这条法律也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它应该是德国工会长期争取的结果,这个估计我想不会太离谱。

  中国对外开放的目的,一般被概括为引进外资、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等。现在看来,这三条做的都不错。别的不提,频频出现在媒体上关于“亚健康”和“过劳死”报道,就证明我们确实已经把先进的管理经验学到了手,因为员工们已经被管理得把工作看得高于健康和生命了。但看了这篇报道,我忽然想到,也许我们还应该学学外国先进的工会经验。试想,假如中国的工会能够达到赞比亚、秘鲁的水平,那像“欠薪”这样的小事,还需要共和国总理亲自出面吗?要是能达到德国的水平,就更不得了啦!社会和谐可能就会因此向前迈进一大步。

  ■郭松民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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