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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为土地开发整理定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2:34 杭州日报

  近日,淳安县国土局下发紧急通知,对土地开发整理制定了定期报告、项目准入等规矩。

  通知说,各乡镇主要领导应亲自过问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分管领导要到一线指导、落实专人负责,并建立定期报告等制度。项目实施单位想加快工程进度,不能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换取工程成本的低廉。通知同时规定,凡在上年度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存在质量

问题且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一律取消其招投标资格。

  通知还明确了组织报件、开展自检、提出申请、实地验收等土地开发整理验收程序,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具体标准、报件内容及要求。

  (通讯员余绍华程仁团余芳村记者王成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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