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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长,你冤在何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3:25 大河网-河南商报

  短短4个月内,我国相继发生了“齐二假药案”、欣弗不良事件等,严重损害了公众的生命安全,药监部门被舆论指为“甩手掌柜”。对此,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自林“觉得有些委屈”,他认为,社会舆论对药监部门的认识存在误区,“药品质量不是监督出来的,而是生产出来的”。(8月16日《中国青年报》)

  刘局长的“委屈”立即引起了黑龙江省药监局局长李云龙的共鸣,两位同病相怜的

局长观点也惊人地相似,“市场存在假劣药品、出现不良事件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平时工作都是提心吊胆,很辛苦、很艰难,一旦药品出了事,大家往往把责任都推到我们头上”,“我们的检测技术、手段、设备都不完善”……怪市场,怪技术,唯独不怪自己——药监局好像比那些用了假药的患者还受伤。

  其实,两位局长的“委屈”很好办:一、既然“药品质量不是监督出来的,而是生产出来的”,那药监局留着还有多大用处呢?人大代表不妨提议撤了这个机构得了;二、既然两位局长在这个位置上这么为难和委屈,也就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不是?不怕难、不怕苦的公仆多的是,何不早日让贤,还用整天愁眉苦脸?

  不难想象,只要有空隙有利润,各行各业都会有耗子作乱。但你能把所有的祸害都推卸给耗子,而说猫没有一点责任吗?猫是干什么吃的?医药行业事关人命,一步失察就有可能酿成惊天大祸。这就要求我们的药监部门必须承担起不同于其他监管部门的特殊使命,不能让任何一只“耗子”从眼皮底下溜走——从药品的申报到试验再到上市流通,每一步都须慎之又慎,不能有丝毫偏差。在这个过程中,安徽省药监局怎么能允许“按照规定作了无菌检验,但没有检查出来”的情况出现呢?连本职工作都完成不好还有什么资格叫屈呢?谁来替那些受害者叫屈呢?

  “抽检有局限性”的论调我还可以勉强接受,但“检查多了,企业有意见;检查少了,问题发现不了”叫做什么话?作为药品监管部门,将公众利益和生命安全置于首位的正常检查,哪家企业敢有意见?会有什么意见?难道药监部门还要看药品生产企业的脸色不成?有这种心态再加上前文所述的委屈为难情绪,恐怕“检查不出问题”也就不难理解了。

  事实证明,必须将监管部门官员的乌纱帽,与其监管领域的事故率结合起来,追究到人,才能让监管行之有效。譬如发生矿难后,死一人赔20万元,特大矿难还要处分相关部门领导,就使他们对矿难不敢等闲视之。如果药监系统也引进这种机制,药监局长这种无厘头的叫屈喊冤肯定会销声匿迹。

  可事实是:“齐二假药案”等至今未见监管部门受到什么处分。它们的领导在失察、渎职后,居然还大声喊冤,医药问题如何解决得好呢?

  ■刘克军(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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