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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将继续审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4:50 红网-长沙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委员长会议1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决定》。

  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8月22日至27日在京举行。根据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继续审议监督法草案、企业破产法草案、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物权法草案、反洗钱法草案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草案,首次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禁毒法草案等。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还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跟踪检查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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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草案关系民众切身利益

  据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记者 邹声文 吴晶)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何保护私有财产、70年后私人住宅归谁所有、拾金不昧是否应获报酬……与许多社会热点问题密切相关的物权法草案,即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五次审议。

  作为中国民法草案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物权法草案于2002年12月与民法草案其他部分一起进行了首次审议。在随后的四年间,物权法草案在民法草案九个组成部分中被排在立法进程优先位置,先后经过了二审、三审和四审。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2005年7月10日,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在随后的40天时间里,社会各界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和来信等方式提出11543件意见。这些意见主要集中于与民众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如征收征用中“公共利益”的含义、城市居民能否到农村买房、防范国有与集体资产流失、不动产统一登记、明确集体所有制的财产范围等。

  公开征求意见后,物权法草案进行了第四次审议。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继续就物权法草案的修改和完善听取各方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提出,修改物权法草案,要深入研究如何准确反映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如何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等重大问题。

  几天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五次审议。针对物权法草案何时通过的问题,有关专家表示,像物权法这样的重要法律,需要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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