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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恶性交通肇事案肇事司机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5:24 浙江日报

  据新华社电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15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在昆明闹市区撞死4人撞伤22人的林清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林清旗是昆明市政协办公厅行政处车队驾驶员。今年2月25日,林清旗驾驶轿车,在昆明市闹市区一交叉路口违禁左转,撞倒2名行人后,又撞上一公交站台处的候车人群,造成4人死亡、22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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