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老母亲捡垃圾更让人同情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6:00 光明网 |
飞雪(北京市民) 母亲捡拾垃圾堆放在室内,儿子将母亲告上了法庭。日前,朝阳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母亲在一个月内将房屋内垃圾清除。(《新京报》8月13日) 我丝毫不质疑法院判决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但在道德和良知层面,我更同情那位捡拾垃圾的老母亲。在我看来,她恐怕更需要得到帮助和关怀。 一位身边有儿子、儿媳和小孙子的母亲,一位有房屋居住的老人,为何会去捡拾垃圾?李母的话点明了缘由:“儿子不给生活费,我才开始捡垃圾。”她还称,自己常遭到儿子的打骂,“他还把门锁了,不让我进家门。”老人的话实在令人心酸。如果子女孝顺,她断乎不会去捡拾垃圾,然后换取微薄的生活费用。 所以,虽然法律可以要求她把垃圾清除干净,但我更希望在这之后,她的儿子儿媳能善待老人。或者说,我希望当地居委会或有关部门能够继续关注这位老人,确保其不会继续遭受儿子的排斥、鄙夷甚至是打骂。毕竟,身为儿子同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否则,老人一样可以起诉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