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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涉农收费价格政策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7:08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8月16日讯(记者 肖建生 实习生段涵敏)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农村价格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充分发挥价格在促进新农村建设中的杠杆作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我省推出一批涉农价格政策措施。

  一,对省内运销鲜活农产品免征普通公路通行费,减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适当减免农用拖拉机过桥、过路、过渡收费和农村通村、通乡客运车辆附加费。对被征地农民要

足额补偿。各地在进行农村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以及招商引资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农民以土地折价入股、按股分红的模式,保证农民长期从土地中获得稳定收益。

  二,推行农业用水的终端水价制度,对农民生产、生活用水免收水土流失防治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取水许可证工本费等收费。农村中小学用电原则上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其他非居民照明、农业生产、贫困县农排、动力用电价格严格控制在省规定的最高限价以内。

  三,从明年起在全省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杂费,建立健全高校收费成本审核制度,完善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减免政策和救助措施。农村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价格严格控制在三类价格医院标准的80%以内。农民在原宅基地上建房,除按规定收取的证照工本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部门和单位面向农民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均要实行收费减免措施,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接受建房咨询、设计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四,农村电信配合国家加快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促进农村邮政和电信事业的发展。农村广播电视实行减免“村通工程”和“村村通工程”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相关政策,对农村低收入用户实行收费减免。对于涉及农村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环保设施建设的收费,视同省级重点工程给予适当的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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